(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5:00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制定和修订内部治理制度、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及其方案、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确定公司董事类型、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