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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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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受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0日14时在上海市宝山区召开,由董事长陈闪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152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27,410,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70%。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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