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豪弘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拟修订))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并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议案需提前提交董事会事务部门,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会议)或三日(临时会议)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制作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事宜,与会人员需对决议内容保密。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落实,董事会事务部门定期通报决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