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杰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出具法律意见。
202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4月23日至5月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以2025年6月17日为授予日,以46.16元/股的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6,089股限制性股票。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对象、价格和数量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