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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集团: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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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华谊集团已履行必要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主要程序包括:2020年12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7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12月30日和2025年3月10日,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披露相关公告;2025年1月17日和3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5年1月18日和3月29日,公司发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请求。

回购注销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退休、调离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公司将回购注销合计8618318股限制性股票,预计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注销。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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