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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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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辉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该议案。因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考核指标,拟回购注销46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为22,566,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84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2025年6月23日完成注销。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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