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其表决通过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召开方式包括现场、电话、视频、书面议案等。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