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及期货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况下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此外,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业绩预告公告前十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制度还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买卖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