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风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5H097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5月31日公告,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14点30分在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2. 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71,248,375股;网络投票股东60人,代表股份744,624股。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