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为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上市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函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