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相同,可以连选连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