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美斯特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需在两个月内举行。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会议应设置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人数、表决结果等。规则还明确了表决程序、计票监票、会议记录保存等具体要求,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