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保证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考核范围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考核机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层面绩效,其中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和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18%和48%为目标值。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行权比例。考核结果用于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未满足考核要求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考核期间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本激励计划结束后三年。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