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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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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2024年8月22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公司发布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回购注销原因为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考核目标,首次授予的70名激励对象532,140股和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110,2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回购价格分别为4.05元/股和5.18元/股。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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