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公司2024年总资产周转率为0.6884,未达到0.72的要求,因此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474.794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408.7113万股,预留授予66.0829万股,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8%。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5.7817625元/股,预留授予11.398816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约3116.3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69,588,290股减少至1,664,840,348股。本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