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敬宇))
杨敬宇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敬宇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杨敬宇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参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杨敬宇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杨敬宇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杨敬宇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杨敬宇授权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声明人:杨敬宇,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