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关注媒体报道并督促公司及时回复监管机构问询;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对公司诚信和勤勉,遵守公司章程,履行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