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新的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的日常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执行。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特定交易事项进行审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对于交易金额较大或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发送,会议记录和决议需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