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方案适用对象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具体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绩效奖金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对于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非个人申请自行申报。
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有冲突,以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此公告。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