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龙汽车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指派林振鹏、李嵘律师出席并审查了会议。
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15:30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陈锋因公务未能出席,由陈炜董事主持。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7,784,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562%。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47,203,816股,占99.7654%;2. 增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47,211,316股,占99.7684%。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