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和注册资本、减资和购回股份、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股票和股东名册、党的组织、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及内部审计、公司合并与分立、解散和清算、章程修订程序、争议解决、通知和公告及附则。
公司注册名称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0592806元,股份总数为5680592806股普通股,其中内资股5237952806股,H股442640000股。
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和义务,包括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等。公司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章程还规定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以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解散和清算时,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争议解决方面,公司遵从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通知和公告方式包括书面、口头、电子邮件、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