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海阳科技公司章程)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由江苏海阳化纤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资本为11248.8468万元,总部位于泰州市海阳西路122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有机化学品、化纤原辅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等。

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但需遵循相关法律程序。

章程还规定了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

章程明确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确定。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遵循相关法律程序。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