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募投项目“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和“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出具了相关批复文件。
关于股份质押:控股股东湘电集团累计质押17,7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7.80%。质押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等。湘电集团与各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详细约定了质权实现情形和平仓线、警戒线等内容。经核查,湘电集团质押股票的平仓风险较低,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措施。
其他:公司高管兼职及领薪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仅存在自有房产租赁。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