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对信息的暂缓、豁免披露。公司应审慎判断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防止信息泄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部协助办理具体事务。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由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填写《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复核,董事长最终决定。相关信息需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