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开设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实施,公司每半年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涉及重大变更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