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良好执业质量记录,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议案、审查应聘事务所资格、拟定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批准。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等。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15天通知原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应审核改聘提案并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须明确发表意见。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随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除非出现重大缺陷或其他特殊情况。
制度还规定了对选聘过程的监督及处罚措施,确保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