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及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督促公司及子公司落实可持续发展方针政策;就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及ESG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指导和监督检查ESG工作;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负责。
决策程序方面,公司管理层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供资料,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包括不定期召开会议,提前3日通知委员,特殊情况可紧急召开;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和表决;会议以书面或举手方式表决,必要时可邀请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也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