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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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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炬高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就中炬高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期间,中炬高新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并进行了公示和审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因12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1,241股限制性股票。此外,由于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1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因此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期3,429,925股限制性股票。总计回购注销4,231,166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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