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提名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