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超过15.45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总规模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继续履行债务义务。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债权人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申报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31-89260052、0531-89260152,电子邮箱:sdhs@sdecl.com.cn,申报时间为自2025年6月7日起45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