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资本变动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特殊情况可由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召集。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内容应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违反规定的决议可被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股东会纪律方面,仅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可出席,扰乱秩序者可被要求退场。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并向下次股东会报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