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实施。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公司应审慎论证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确保项目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