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金杜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
正泰电器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余量为4889500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本次权益分派实际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86447685.6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1.6914元/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1.69元/股,影响小于1%。
金杜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