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长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修订内容涉及公司章程多个条款,包括公司党组织建设、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十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