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纬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收购或变更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审批权限涵盖交易、财务资助、担保等事项,具体标准根据交易金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确定。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履行监督、咨询等职责。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与薪酬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