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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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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5日10:00在上海自贸区李冰路3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通知提前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5日9:15-15:00。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与关联方共同签署许可协议;2)与关联方签署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3)将部分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68人,代表股份536,444,676股,占总股本86.9742%。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一、二项议案。会议记录由董事签名,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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