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控制、运动控制、驱动装置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研发等领域。
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利润分配、资本增减等。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管的行为。
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规则,以及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或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特定情形。
此外,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