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护股东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活动。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部负责日常审计工作,对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主任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需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年度审计工作报告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审计人员应确保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工作分为立项、准备、现场工作、报告和后续审计五个阶段。制度还规定了对遵守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的奖励机制,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