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并在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时,需确保其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和现场核查。制度自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