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新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1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2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070129.86元(含税)。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35元。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35元。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投资者,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5元。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571-86664353。特此公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