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06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6月发布。细则旨在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通知。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有权审核财务会计报告,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对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