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修订))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治理和质量提升。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积极履职,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有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