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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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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3日14:00在成都市郫都区召开,董事长姚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54人,代表股份244,594,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69%。其中,现场出席7人,代表股份230,519,450股;网络投票347人,代表股份14,074,563股。所有议案均获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分别为:同意244,425,778股(99.9312%),反对164,335股(0.0671%),弃权3,900股(0.0017%);同意244,425,278股(99.9310%),反对167,835股(0.0686%),弃权900股(0.0004%);同意244,425,778股(99.9312%),反对167,335股(0.0684%),弃权900股(0.0004%)。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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