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等。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确认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3日,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118.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86元/股(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