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对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受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内容涉及公司银行存款冻结情况及对经营影响、法院对公司财产强制执行情况、第2564号仲裁案裁决执行情况及支付计划等。
截至2024年末,中嘉博创子公司创世漫道因合同纠纷被冻结银行存款1,582,844.15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货币资金余额的2.8683%,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创世漫道被冻结账户并非主要银行账户,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所列情况。
法院对公司财产强制执行主要为冻结/扣划部分银行存款及冻结子公司股权。被冻结股权涉及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博创云天科技有限公司,但对中嘉博创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第2564号仲裁案裁决书要求中嘉博创支付刘英魁等方1.27亿元款项及费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未履行金额为131,243,046.11元。中嘉博创已退出嘉华信息,相关股权已退还给刘英魁等方。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