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该委员会运作,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须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