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涉及与人力资源部交流、广泛搜寻人选、搜集初选人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步骤。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以书面方式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