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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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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扬杰科技”)实施“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扬杰科技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300373。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公司骨干,总计不超过500人。资金来源于公司2025年至2027年的专项激励基金,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拟持有公司股票不超过342.11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计划草案,非关联董事和监事参与了表决。公司还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法律意见书。截至目前,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确认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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