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进行绩效评价,提出薪酬和奖励方案,报董事会批准。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