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投资保值增值。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并购企业、股权投资、委托管理等形式。公司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风险,注重效益。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统筹和研究投资项目。对外投资主管部门负责信息收集和价值评估,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及可行性分析。重大投资审批权限明确,股东会决定总资产50%以上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等重大投资,董事会决定总资产10%以上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等较大投资,未达标准的由总经理决策。对外投资决策经过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立项、执行等阶段。审计部、财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处置程序与权限同实施权限一致。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审计部定期或专项审计被投资单位。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